2009-12-28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12月23日 聯合發文,要求保證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資金供給,對于不符合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條件、技術標準、項目資本金缺位的項目,不得提供授信支持,禁止對國家已明確 為嚴重產能過剩的產業中的企業和項目盲目發放貸款。對屬于產能過剩的產業項目,要從嚴審查和審批貸款,并將嚴格發債、資本市場融資審核程序,禁止不符合規 劃和產能過剩行業和企業融資。
這份“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指 出,要著力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對于符合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要求、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符合銀行信貸原則的企業和項目,要及時高效保證信貸資金供給。對于 國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產能落后、違法違規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并要采取妥善有效措施保護銀行信貸資產 安全。
意見還要求,要嚴格發債、資本市場融資審核程序。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和國家已經明確為產能過剩的行業以及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企業或項目,禁止通過新發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股票或增資擴股等方式融資。
意見稱,要合理發展消費信貸,穩步發展住房、汽車等消費信貸保險,加強保險企業與銀行的合作,促進消費增長。
意見要求,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進一步推動多層次、多元化直接融資體系建設。積極引導和支持重點產業中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 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支持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社會化的風險投資機制,支持和推動重點產業集群發展。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發行 規模。進一步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為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創造條件。積極推動創業板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支持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新 渠道。
意見稱,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加快發展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等,鼓勵有條件的境內上市公司實施境外并購。規范發展股權質押貸款。 鼓勵信托公司開展符合國家重點產業調整、振興政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擴大發行金融債券的財務公司范圍,支持重點產業企業集團發展。引導商業銀行進入金 融租賃業,提高行業整體實力,充分發揮融資租賃對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的積極作用。
意見還稱,積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并重組。鼓勵上市公司以股權、現金和多種金融工具組合作為并購重組支付方式。健全、完善股權投資退出 機制,規范引導證券經營機構為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提供中介服務,并提供融資支持。進一步修訂完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規章及相關配套文件,簡化行政許可程序,為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提供支持和便利。進一步提高并購重組活動透明度,有效防范和打擊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
意見并稱,要完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加大境內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金融支持,積極探索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積極改進和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 撥備管理和資本充足管理,有效控制貸款風險。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貸款標準和貸款條件,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制度。對于出資不實、治理架構、內部 控制、風險管理、資金管理運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資平臺,要嚴格限制貸款。
【中國證券報】